本報評論員
  4月11日,備受關註的網絡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暉)誹謗、尋釁滋事案法院一審開庭審理。“秦火火”當庭認罪,稱其發佈的信息並沒有核實內容,並對幾名被害人表示歉意。他說:“我走進了誤區,認為網絡和現實不同,網絡是自由的,可以說任何想說的話。為此我付出了巨大代價,希望給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網絡上的自由空間,真正做一個對社會有價值的人,我就是前車之鑒。”
  “秦火火”案的開庭審理,不僅給可能像他一樣妄想在網絡中游離於法律之外的人一記重拳,也給所有人敲響了警鐘:網絡絕不是法外之地,無論是網上還是線下,都要堅守法律底線。
  網絡空間是現實空間的延展。我們的生活因為網絡的加入而變得越發開闊,網絡空間也因有越來越多人的加入而成為所有人共同擁有的公共空間。隨著網絡技術發展,微博、微信等日益成為公眾熟悉和依賴的交流平臺。網絡開放、高效、平等和匿名性帶給公眾大量信息,也給各種言論以前所未有的傳播速度和影響力。面對浩瀚的言論,公眾其實並不容易分辨真偽。本案中,“秦火火”正是利用網絡的軟肋,把誹謗名人、編造散佈熱點事件的虛假消息當作能事,在網絡的世界里膨脹了自我,也迷失了自我。而這些有害言論,不僅害了“秦火火”自己,也對不明真相的公眾產生嚴重誤導,給政府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將別人幾十年努力贏得的榮譽毀於旦夕,更擾亂了原本和諧的社會秩序。
  在一個法治社會裡,任何人都不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都受法律保護,網絡空間亦不例外。網絡社會從來沒有不受法律約束的特權,它自產生起就是法治社會的一部分。同現實空間一樣,人們受益於網絡的便捷,享用網絡帶來的美好,同樣有義務和責任規範自身的網絡言行,維護網絡的健康有序,為自己和他人留下一個乾凈美好的環境。在網絡空間里,誹謗他人,編造、散佈虛假信息,損害的是他人合法利益,造成的是現實傷害。對這種擾亂網絡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絕不能姑息,必須依法嚴懲。
  無論在哪裡,有自由必有邊界。堅守法律底線,方有發展空間。秦志暉原本是一名有夢想又能幹的青年人,現實的壓力並不是壓垮他的那根稻草,是“網絡是自由的,可以說任何想說的話”的誤區讓他身陷囹圄。他的教訓也告誡正在奮鬥路上的人們:法律底線不可逾越,遵紀守法才能大有可為。
  營造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共同努力!  (原標題:網絡絕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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